为规范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行为,更好督导主承销商尽职履责,切实加强主承销商自律管理,依据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令〔2008〕第 1 号)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相关自律规定,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对 2008 年发布的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指引》,经 2020 年 10 月 16 日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,现予发布施行。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》同时废止。
附件: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指引
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
2020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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